严禁AI开处方!近日,北京为互联网诊疗划红线引发热议。《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同时,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
近年来,“AI+医疗”快速发展,给相关行业带来很多发展契机。国务院2015年就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第三方机构成立信息共享信息平台;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出现规模性增长。
据报道,《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截至2022年10月,全国设置超过2700家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超过2590万人次。
但是伴随着发展,各种问题和挑战也随之曝出。坦白而言,大家对AI处方、AI医生的顾虑主要集聚在两点,一是AI开出的处方是否靠谱?二是在使用时一旦患者发生意外,那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不言而喻,在AI发展还不成熟的当下,尤其是在涉及健康和生命这样生死攸关的问题上,“严禁AI开处方”此时出台,显然利大于弊。
针对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的风险,上海中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茜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直接跳过了传统的处方开具以及审核的环节,虽然能够提高互联网诊疗的效率,但是会给患者的用药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禁用AI处方体现“安全至上”。上观号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涉及生命健康的重大事项,应当把安全放在首位考量。当前,人工智能对疾病的正确诊断率还不够高,出台禁令很有必要。另外,人工智能诊疗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难以界定责任主体,说明当前科技伦理尚未完全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
人工智能再强,也不能坐堂行医。北京晚报评论表示,“AI开方,直接取药”,看似皆大欢喜,实则给患者生命健康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帮医生更准确地诊疗和完全代替医生看病,完全是两个概念。问诊开方不是走过场,医嘱更不能模板化。严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是在这个新潮的医疗智能时代对患者的负责。
面对AI医生,须秉持谨慎态度。钱江晚报评论认为,互联网诊疗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人工智能什么时候能打破禁令,有赖于技术进步的程度,要让广大患者足够放心,就得展示出过硬的本领。
互联网诊疗,容不得人工智能生成处方。人民网评论指出,互联网诊疗的核心在于“诊疗”,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旨在提高诊疗效果、降低门诊压力、减轻患者负担。但无论如何,人工智能都不能越俎代庖冒充医生——倘若医疗“工具人”大行其道,不仅是对患者切身利益的巨大伤害,同时也是对医生神圣职业的巨大贬损。事关公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审慎的态度是非常重要而且必要的。
事实上,国家层面在政策法规方面的规范和引导也在不断加码。2022年2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此外,《细则》中要求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北京此次为互联网诊疗划红线,在监管方面,也指出要建立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同时,还特别强调,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这里提及的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部门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部门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信息,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而针对互联网医疗平台“卖药”问题,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8月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说了这么多,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对互联网诊疗谨慎管理,并不等于拒绝人工智能AI的介入。人工智能有助于提高诊疗效率,已成为共识。正如潮新闻评论所言,AI医生的到来不可避免,一味排斥是没有用的,相反要把它当成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减轻患者负担的一次机会。人工智能的优势,可以帮助更多的患者足不出户获得高效的诊疗服务。
毫无疑问,北京作为首都城市,此次为互联网诊疗划红线,对相关行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国内其他城市而言是一种领头及表态作用,在涉及健康和生命上,我们乐见更多的积极行动。(潘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