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姓苟的“准爸爸”,由于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想给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改个姓。此事登上热搜,引发社会讨论。苟先生的想法不难理解:童年时期,孩子们难免拿姓名的谐音起外号、开玩笑,若演变成困扰童年的语言暴力,会影响孩子的身心成长;孩子成年后,工作中他人怎么称呼似乎都有些尴尬。
事实上,苟先生的尴尬和无奈并非个例。早在2005年,河南省登封市十几户苟姓居民就因同样的原因申请改姓。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新闻中苟先生的情况,显然符合第三种情况。
制度上的畅通让这位“准爸爸”松了一口气,这是对公民姓名权实实在在的尊重与保障,但“不想让孩子再姓苟”背后的无奈还须得到正视。
笔者有必要问一句,改姓真的是最正确的“破题”之道吗?如果是基于姓名权的角度而言,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因为害怕歧视,害怕偏见而选择“不再姓苟”则是不妥的。谁侮辱歧视,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需要修改的不是“苟姓”而是“偏见”。
我们应该认识到,每一个姓氏,作为一种文化象征,代表着家族精神的传承,一些生僻姓氏还承载着特殊的历史文化意义。以苟姓为例,根据记载,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卫国,当时有个名为苟夷的大夫,后代就以他的名字“苟”作为姓氏。另一个说法是苟姓来源于姬姓,是周武王的后代。然而,到了后来,这个渊流极长的古姓,却因为谐音梗而成为笑料和异类,恐怕也是苟姓先人们始料未及的。
除了苟姓,社会上还存在一些特殊姓氏,比如操姓、死姓、禽姓、睾姓、屎姓、尿姓、刁姓等。公众若对生僻姓氏及其文化渊源抱有敬畏心,自然不会拿来开玩笑。但必须承认,当下一些姓氏被曲解、戏谑的现象不在少数。面对特殊姓氏,忽略其历史流变,简单地用现代视角去曲解和调侃,甚至对其进行娱乐化、污名化解读,暴露的是一些人的无知和偏见,也不是一个成熟、包容的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
代代相承的姓氏自有其故事,不必再为它们多加“戏”。对此,学校应加强正面引导,多做姓氏文化的教育普及,把特殊的姓氏文化当作深入了解中华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的窗口,让孩子从故事中领悟自己姓氏的独特之处,引导孩子少些偏见,倡导尊重少数、理解特殊的价值观。
更为重要的,还是整个社会要对特殊姓氏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只有社会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理解和尊重每一个姓氏所承载的文化意义和个人情感,才能让这些拥有特殊姓氏的人群,对自己的姓氏,多一些归属感和认同感,而少一些被迫改姓的无奈。(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