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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评·天下论 | 小过不重罚,彰显公平正义

2024-07-13 11:16:49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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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最高检这番针对“小过重罚”的发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发网友一众好评。

所谓“过罚相当”,是行政处罚所遵循的一项原则,其含义是“罚”的种类、幅度与“过”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然而,近年来执法部门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过罚不当”的事件并不鲜见:74岁的个体户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个体户销售的5斤芹菜查出农残超标,被处罚款6万元;餐馆无证售卖“拍黄瓜”被处罚款1万元……这些与人们常识和情感明显背离的“小过重罚”案例,每每被曝光后都会引发舆情,同时也引发着人们最朴素的反思——高额罚款对于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真的公平吗?

对于小摊小贩来说,有时就是凭借经验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从事违法活动的主观恶意。以个体户销售农残超标蔬菜为例,虽然蔬菜经抽检确实农残超标,但其只是“搬运工”。真正应该重罚的是在种植、储存蔬菜环节中过量使用农药的始作俑者。不去追究真正制造食品安全隐患的源头,而是将板子打到小本经营的小摊小贩身上,难免会让公众产生随意执法的合理怀疑。

罚款行政案件大多属于“小案”,但是每一个“小案”,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一座山。执法者如果单纯就案办案,做具体法条的“搬运工”,一旦考虑不周全、处理不恰当,就有可能使一个家庭陷入生计困窘,让一个刚刚起步的小微企业遭遇夭折。

不枉不纵,方能以理服人。2022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特别强调“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针对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不当罚款行为,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此次最高检深化对“小过重罚”的整顿,显然很有必要。

人间烟火气,最能抚人心。小商小贩、小微企业是民生经济、平民经济。不管是首饰店、小餐馆,还是一个摊位、一个店铺,背后可能是一个或几个家庭的希望。小过不重罚,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其实就是在保护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就业人群的饭碗。将公平正义赋予在社会每一个细节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法治社会的幸福感才能真正可感可及。(赵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