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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评·天下论 | “仅退款”不能偏离多赢初衷

2024-07-31 11:29:0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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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1400元的洗衣机因无法安装被仅退款”“网购11元衣服仅退款被判赔800元”等与仅退款有关的话题频繁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对电商平台“仅退款”(“退款不退货”)规则的关注与讨论,有不少商家表示快被“逼疯”。

随着电商平台竞争的白热化,“仅退款”几乎成了头部电商平台的标配。消费者如果遭遇延迟发货、强制发货,或者商品严重劣质、货不对板,就可以发起退款申请,而不一定要寄回商品。客观来讲,这本是多赢的规则: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倒逼商家做优品质和服务,提高平台售后效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退款”逐渐变味。

有的买家单纯不喜欢商品,就直接发起“仅退款”申请;有的根本不提供出问题的证据,就硬要退款;更有甚者抓住“仅退款”的政策漏洞,在回寄商品的运费险上大做文章,借助运费险实际赔付金额与退货运费价格的差异,大肆赚取差价、牟取利益。“仅退款”异化成零元购,既侵害商家利益,也干扰正常市场秩序,助长恶意薅羊毛的歪风邪气。

好在已有平台意识到了弊端。如某电商巨头日前宣布,将优化“仅退款”策略,提升商家售后自主权,对优质店铺减少或取消售后干预。除此之外,对不诚信买家的防范也考验着平台的决心。比如,有的买家多次购买某商品,又多次要求“仅退款”,明显不符合常理,有滥用规则之嫌。平台完全可以作出标记,乃至拉入黑名单。

相比原规则,新规平衡了消费者与商家的利益,让恶意薅羊毛者无空子可钻,值得肯定。可以预计,很快将有更多平台跟风效仿,优化“仅退款”规则。

除多种弊病倒逼平台优化“仅退款”规则外,将于9月1日实施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出: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该规定对平台随意干涉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限制,让经营者获得更大经营自主权。

一个公平合理的交易机制,不仅要为消费者服务,也应对商家负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事实上,平台作为裁判方,每一项游戏规则的设定,都应当经过深思熟虑,不能仅考虑规则的逻辑性,也要充分考虑人性的复杂性。毫无理由的“仅退款”,其实是平台“慷商家之慨”,来“讨好”消费者。这就使得商家陷入了某种“困境”,平台生态亦会受到影响。

堵住“仅退款”漏洞,就是为消费者、商家、平台三方共赢助力。接下来,还当跟进后续的监督保障,让优化的举措真正发挥实效。如此才能发挥“仅退款”的最大作用,让好服务真正起到好效果。(赵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