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小孩子在公共场所哭闹而引发矛盾的新闻屡见不鲜。这些看似“不可爱”的“熊孩子”,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同样会被这套大人的标准审视着,如有违反,则会被打上“熊孩子”的标签。由此,我们不禁发问:我们的社会已经容不下孩子在公共场合的哭闹声了吗?
尊老爱幼一向是我们推崇的社会美德,每个人也都是从会哭的小孩子成长起来的,幼童的身心健康需要格外的关心照料。连孩子哭闹都容不下,又谈什么包容?
一岁多的小孩子,正处于活泼好动的年龄阶段。当行动被狭小的空间限制,又囿于匮乏的语言能力时,他们只好通过哭闹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我们常常提倡“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优良传统,因为小孩子在飞机上哭闹就将其带到厕所里“立规矩”,是一种过分苛责的“成人中心主义”行为。
用爱呵护“熊孩子”,需要各方协同努力。目前,许多省市以“一米高度看城市”为理念,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在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等方面规划儿童专属空间,守护儿童成长。但除了国家和政府层面之外,我们还需要在公众之间建立共识。
面对小孩子们在公共空间的不文明行为,我们不妨怀着更多的同理心,或是选择更加合适的应对方法。最重要的是,家长需要有意识地让孩子们在公共空间中遵守秩序,保持安静,例如提前备好玩具和糖果等工具,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实在无法制止时,也应尽量获取他人的谅解,而不是说出诸如“他一直哭我有什么办法”的话语或是与他人发生争执。面对“熊孩子”,勿以成年人的思维征服儿童,不妨用“一米高度”看世界。(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