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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评·天下论 | 用承诺书“锁”人?是把老师当“包身工”

2025-04-22 11:09: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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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新锐控股集团旗下多所滁州学校教师反映,入职时被要求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且滁州市公务员或者事业编考试当天,学校会对符合考试条件的教师挨个打电话,或拉工作群开视频会议,没有及时回消息的教师,会认定为参加考公考编,将对参与考公考编人员进行处罚并通报。对此,当地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通报调查处理情况:经查,安徽新锐控股集团在教师聘用过程中,以保障教学稳定性为由,要求新入职教师签订不得参加公务员及编制类考试承诺书的情况属实。目前,该集团已纠正“要求教师入职前签订不得参加公务员及编制类考试承诺书”的行为;区教体局责成该集团要切实落实到位,依法依规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并加大对教职员工的关心关爱,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新锐控股集团是一家以民办教育为主、上下游产业链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对于一所民办教育机构而言,留住人才、稳定教师队伍,是为了保障长久发展,其心态可以理解。毕竟拥有稳定的教师团队,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招牌和口碑,因此才会将师资看作最重要的资源。

然而,要求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实属“昏招”。要知道,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企业以“保障教学稳定”之名,将教师职业选择权与劳动合同强制捆绑,本质上是用管理懒政替代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这种以限制自由换取稳定的做法,不仅涉嫌违法,更折射出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对教师职业发展的漠视。当学校将教师视为随时可能“逃离”的“不稳定因素”,而非值得长期投资的人力资源时,其管理逻辑已与教育行业的育人本质背道而驰。

此次事件中,当地部门的快速纠偏值得肯定,但仍要保持警惕,此类事件恐怕不是个例。在当下的社会背景下,民办教育机构的待遇,很难与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的待遇相提并论,想要留住教师,一些民办教育机构的操作恐怕与“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大同小异。要想真正解决此类问题,仍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劳动法,保障教师的职业选择权和合法权益。同时,民办教育机构需转变“用人”思维,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支持体系,以事业留人、以感情暖人、以待遇稳人,方是破解人才流失的长久之计。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当一所学校需要用承诺书“捆住”教师时,暴露的不仅是管理失范,更是整个教育生态的深层焦虑。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尊重教师的职业选择,才能真正实现教育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让教师真正“此心安处是吾乡”,方能使教育事业焕发持久活力。(邹通)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