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豹评频道>内容详情

公共安全不容个人任性

2025-04-28 10:00:0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针对近日网传“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一事,深圳铁路公安发布通报称,4月18日13时许,D2404次列车在深圳北站3站台关门时,旅客吴某某(女,43岁)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其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吴某某处行政拘留处罚。

为等待同行人上车,伸腿阻止高铁关门,尽管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该女子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一点都不冤。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任何强行登乘、阻挠列车运行的行为均被明令禁止,违者可处500至2000元罚款。

本案中,吴某某的行为本质上是将个人的时间焦虑凌驾于公共运行秩序之上,已超越“道德瑕疵”,这种自私行为的破坏性,不仅仅在于对列车秩序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更在于其具有“反面示范”效应,容易被情急之下的旅客下意识地效仿。赶高铁迟到,首先错在自己,接下来能改签就改签,不能改签就重新购票,无论如何也不能强行拦车。

近年来,乘客强行挡门、截停列车已非一次两次。2018年,合肥一乘客以等待家人为由,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导致列车延迟发车;2021年,徐州一乘客用行李箱阻挡车门,强行登上列车,影响正常发车秩序;2024年,广州南站一男子为等家人4次阻挡高铁关门,导致列车发车时间晚点4分钟;今年春运期间,全国发生多起乘客阻挡车门事件,比如,徐州铁警共查处15起旅客阻挡车门关闭警情……

这背后,既有个体素质的问题,也存在规则宣示不足、执行弹性引发误解的情况。部分旅客对“车门关闭后不得强行上下”的规定认知模糊,甚至误将“人性化服务”当作突破刚性规则的理由。鉴于此,要想避免此类现象重演,除依法处罚、事后惩戒外,还应在事前预防、事中管控方面下功夫。

一方面,对阻止高铁关门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将“危害安全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做法,对多次违法者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比如限制高消费、影响职业评优等,或许能形成更强的震慑效应。

另一方面,规则冲突往往源于服务细节的不完善。现实中,错过列车的乘客往往面临改签困难或额外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部分人的冲动和焦虑。铁路部门可通过优化换乘引导标识、增设弹性改签窗口、精准推送检票提醒等方式,减少旅客因时间误判引发的冲动行为。毕竟,规则与人性化服务并非对立,二者的平衡才是公共治理的智慧所在。

深圳北站的“伸腿阻止高铁关门”事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处罚违规者不是终点,而是维护乘车秩序的起点。强化规则意识,不仅在于违法必究,更在于防患未然;公共安全的防线,不仅仰仗法律的准绳,更需人人心中那把界定公私的戒尺。(赵亮)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

《山东商报》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 联系电话:0531-88197600 邮编:251000

速豹新闻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subao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18076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12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手机速豹新闻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subao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18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