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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学生“打小报告”?举报式管理要不得!

2025-06-02 09:46:5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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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通

 

日前,湖南省高院召开湖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新闻通气会,通报一起校园纠纷案例。案例显示,一中学生举报同班同学带平板电脑,得到老师的一瓶牛奶奖励,其后被他所举报的同学殴打。经鉴定,被打者构成轻伤二级。针对这一民事案件,法院判决由打人者周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宋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湖南高院认为,涉案学校通过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监督举报,客观上形成了“以举报代管理”的治理效果。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从事件本身来看,学校鼓励学生互相检举的初衷或许是好的,意在维护校园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但问题在于,学校在推行这一管理方式时,忽视了对学生之间关系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负面后果。当检举成为一种被奖励的行为,学生的心思可能就会逐渐偏离学习和自我成长,转而关注如何通过检举他人来获取利益,长此以往,原本纯粹的同学情谊会被猜忌、防备所取代,校园里弥漫起紧张、对立的氛围,这对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塑造无疑是巨大的伤害。

其实类似的事情在校园里并不少见。笔者的孩子在学校里也曾遇到类似情况,当孩子被老师问及为何违反纪律时,孩子回答“XX同学也干过”。老师在与家长沟通时表示,其已经对孩子进行了教育引导,让孩子知道,自己的问题就要自己面对,不要牵扯他人。别的同学犯错,老师自然也会处理,但类似“XX同学也干过”这样的话语,也是在侧面检举,不应该提倡,这样非但无法给自己开脱,反而会招致同学的猜忌和抵触,不利于同学间的和谐相处。此外,也有不少教师明确告诉学生,“告状”“打小报告”是不可取,甚至禁止的。

多数教师还是明白“相互检举”不可取的,但此案例仍旧发生,也是令人唏嘘。需要以此为戒,明确一点,在教育过程中,学校不应忽略对学生品德、情感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检举行为若被不当鼓励,会让学生产生一种错误的价值认知,即通过指出他人过错来彰显自己的“正义”,而忽视了与人为善、宽以待人的美德。校园不再是一个充满包容和理解的空间,而变成了一个充满监督与被监督的冰冷场所,孩子们的心灵也会在这种环境中变得愈发狭隘和敏感。

教育的本质不是塑造一群只会遵守规则的“机器”,而是培养有温度、有良知、有担当的人。只有在充满爱与尊重的校园环境中,孩子们才能真正茁壮成长,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