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暑假期间,不少高中毕业生选修“社会第一课”,涌入劳务市场。但有的企业不合理收费,要求暑期工先交体检费、制服费、工作证费等再入职,学生钱还没赚到,就要先倒贴一笔;有的老板把暑期工当免费小工,借故克扣工资、要求无偿加班;有的企业挂羊头卖狗肉,说是招聘影院检票员,实则安排暑期工去洗碗。更有推销人员伪装成老板搞推销,诱导学生交报名费、报初级班进阶班、支付定金,等这边学生反应过来,那边的推销人员早拿钱走人了。甚至有不法分子打着“赚快钱”“躺着就能赚钱”的旗号,让暑期工沦为电诈“工具人”。
学生暑期打工本来是件好事,不过他们毕竟涉世未深,只是怀抱独立与成长的渴望踏入社会,却缺乏辨识招聘欺诈与霸王条款的经验。暑期工陷阱屡屡得逞,正是抓住了这样的“软肋”。面对“先交费后入职”等不合理要求,不少学生因求职心切或维权意识薄弱而选择默默承受。与此同时,监管链条的缝隙亦为乱象提供了滋生空间。部分用工单位视暑期工为可随意压榨的“一次性资源”,以体检费、服装费为名行盘剥之实,安排与招聘承诺大相径庭的繁重工作,甚至故意拖延、克扣本已微薄的薪资,这种涸泽而渔的短视行为,既侵害了学生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有甚者,利用学生求职的急迫心理,以“高薪兼职”为幌子设下电诈陷阱,将其拖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性质尤为恶劣。
面对劳务市场中的种种乱象,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市场的巡查,严厉打击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克扣工资、虚假招聘等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加大对诈骗和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让学生们在踏入社会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面对走向社会的“第一课”,防诈意识培养也是门“必修课”。学生们在寻找暑期工作时,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和收费,要敢于说“不”。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和求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青春通向社会的桥梁,不应布满欺诈的荆棘。当年轻学子们带着对自我价值的探寻踏入“社会第一课”,他们理应收获尊重与成长,而非欺骗与伤害。唯有监管利剑高悬、教育引导深入、社会合力守护,才能让暑假真正成为学生们成长的“第一课”,而不是权益受损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