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赵亮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苏州一公司发文对一名“连续工作一天一夜”的孙姓员工给予600元奖励并号召全员学习。相关通知在社交平台流传后,遭遇舆论“翻车”。网友“拿健康换这点钱,实在不值”的吐槽,道出问题关键:这届打工人反感的,从来不是合法的加班,而是企业把超出底线的透支硬包装成“奉献榜样”,用微薄补偿进行道德绑架,把“多劳多得”异化为“多熬多得”。
孙师傅的负责态度当然值得肯定:主动连班、同时操作两台机床、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背后是普通劳动者的踏实打拼。然而,鼓吹超时加班的“表彰”,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个别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漠然和扭曲的价值观。
劳动法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此次事件中,孙师傅连续工作24小时,显然远超法定上限。即便员工自愿、企业默许,这种超纲操作也明显触碰了法律红线。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操作并非孤例。杭州某电商公司曾通过逼迫员工签署“自愿加班协议”以规避加班费;部分企业甚至以“奋斗者协议”为名剥夺员工的加班补偿权……这些案例与此次“加班奖励”如出一辙,都是企业将管理短板转化为员工的时间成本,把员工的无奈屈从曲解为“自愿奉献”,并用“奋斗”“担当”等话术掩盖违法本质。
当下部分企业不向管理要效率、不向创新要产能,反而推崇拼时间、拼体力的透支型劳动。似乎员工的价值不看效益贡献,只看工作时长;企业发展不靠科学管理,而靠压榨人力、“一个人当两个人用”。看似倡导担当的激励导向,实则暗示员工争相效仿,诱导员工放弃合法权益、加入超时加班的行列,最终形成“比谁更能熬”的恶性内卷。长此以往,不仅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与健康,也会使企业陷入“以时间换效益”的低水平循环,丧失创新动力与核心竞争力,最终破坏职场良性生态。
企业发展,从不该依赖对员工健康与时间的压榨;敬业奉献,也无需用违法加班来证明。企业与其花600元树立“加班榜样”,不如扎实优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其用“奉献”话术进行道德绑架,不如严守法律底线,让劳动者的付出获得应有尊重与合理回报。监管部门更应主动亮剑,让违法加班的企业付出代价,不让劳动者在“奋斗”的名义下透支健康。权益与健康,从来不该为企业的管理短板买单。
唯有推动职场告别恶性内卷,让劳动回归本质,打工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敬业与尊重才能实现双向奔赴。企业担当,要从尊重劳动者的健康与合法权益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