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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骗薪 违法钻空子,可真“刑”!

2026-01-09 10:12:3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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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通

 

近日,北京一家公司老板自曝招聘遭遇:招来25名员工,其中24人竟是“职业骗薪人”,他们伪造履历、专骗底薪,甚至互相分享“好骗公司”清单。这则新闻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人们不禁要问:这种“挂职”骗薪现象何以滋生蔓延?

网友热议

“‘职业骗薪’现象既是警钟,也是镜子,映照出当前劳动市场中亟待修补的制度缝隙与价值缺失。”

“‘职业骗薪’是劳动市场的毒瘤,也是制度空子催生的病态寄生。”

“以求职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职场蛀虫行为,既践踏劳动市场规则,也触碰法律红线,终将得不偿失。”

全媒全解

违法钻空子,可真“刑”!

“25个员工里24个是骗子”,北京这位企业老板的遭遇,撕开了职场招聘领域的一道黑色裂缝。当“挂职”成为骗薪团伙的暗语,当“好骗公司”清单在圈子里流传,当有人同时入职数家企业专骗底薪,“职业骗薪人”的规模化作案,不仅让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更击穿了劳动力市场的用工信任,成为亟待整治的职场毒瘤。

职业骗薪的猖獗,本质是不法分子钻了规则与管理的双重空子。从作案手法来看,这些骗薪者早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有人专门伪造履历、学历证书,有人精准筛选管理松散的中小微企业,还有人通过“演员”冒充客户配合应付考核,甚至被辞退后还会通过劳动仲裁索要补偿。他们深谙企业招聘痛点,利用中小微企业急于用人、省去背景调查的漏洞,以“自愿不交社保”为诱饵降低入职门槛,再借着试用期的时间差骗取底薪,得手后便迅速抽身。而劳动法对多重劳动关系的不禁止,也让甄别合法兼职与骗薪诈骗的难度加大,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从表面看,这是少数人利用企业管理漏洞进行的有组织欺诈行为。他们以“试用期一到就走人”为套路,瞄准那些管理疏松、审核不严的企业,从中骗取微薄底薪。然而,若仅归咎于个体道德滑坡,恐怕忽视了现象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

有分析指出,这种现象折射出当前就业市场的某种畸形状态。部分求职者可能因长期找不到稳定工作而走上“骗薪”歧路,侧面反映了就业压力与生存焦虑。其次,企业招聘流程的粗放化管理也为骗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背景调查缺失、试用期考核流于形式,使“职业骗薪人”能够轻易得手。再者,这些人声称“不用交社保”,也暴露了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而规避劳动法规的潜规则,这种不合规操作反而引来了“职业骗薪人”的钻营。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欺诈行为的组织化、行话化趋势,已形成某种灰色产业链。从伪造履历到分享“好骗公司”清单,再到同时入职多家企业的操作手法,表明这已非偶发个案,而是一种系统性漏洞的被利用。

这一现象的危害,远不止企业的直接经济损失。有分析认为,对受害企业而言,除了支付底薪,还要承担办公设备、培训成本、业务延误等间接损失,部分初创企业甚至可能因一场骗局陷入生存危机。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职业骗薪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企业因遭遇骗局而抬高招聘门槛,对普通求职者的履历反复核验,反而让诚信求职者的就业成本增加;同时,企业的用人戒备心加剧,也会影响正常的人才流动与市场活力。上海曾查处的系列骗薪案中,180余名涉案人员诈骗300余家企业,总金额达3400余万元,部分企业甚至因损失惨重而倒闭,这一案例足以印证其对市场生态的破坏。

整治职业骗薪乱象,需要司法、企业、监管三方形成合力。司法层面,应明确职业骗薪的法律定性,加大对团伙作案的打击力度。上海已有案例将骗薪行为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杨某因伪造履历骗薪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正义网。对于涉案金额大、受害企业多的团伙,更应依法从重处罚,形成震慑。监管层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提出探索求职者职业信用管理,对骗薪行为实施信用约束,这一举措需加快落地,建立跨区域的失信人员名单,让骗薪者无处遁形。

企业作为防范主体,更需补上招聘管理的短板。有专业建议就指出,中小微企业应摒弃“重效率、轻审核”的思维,建立标准化的招聘流程:通过学信网、社保记录核实履历真实性,对核心岗位开展第三方背调;设计与岗位匹配的实操测试,避免仅凭“能说会道”录用员工;同时明确试用期考核目标,建立日报、周报机制,及时掌握新员工工作状态。此外,企业之间也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范围内对疑似骗薪人员进行风险提示,织密防范网络。

正如网络热议中的高亮评论所说,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依赖于劳资双方的相互信任。职业骗薪者践踏的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职场的诚信基石。唯有司法亮剑、监管补位、企业设防,才能铲除这一职场毒瘤,让诚信求职成为共识,让企业敢用人、愿用人,让劳动力市场回归公平有序的本源。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崔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