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所高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不为部分研究生提供住宿。例如,厦门大学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明确,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12月10日,中国新闻网)
传统的计划体制下,高校为大学生安排住宿是一种常态性措施,以至于大学生不在校内居住都会成为一种例外。很多学校为了让学生在校内集中住宿,甚至会出台校规进行“强制要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集中在校住宿有利于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同时将学生留在学校内,也能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学校食堂、小卖部的消费群体能够得到保障,集体住宿的其他配套产业也能有稳定的客源支撑。
不过,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住宿难以满足所有学生需要,而学生在外居住的需求又日益多元的当下,多所高校因住宿资源紧张而决定不再给部分研究生提供住宿,既是现实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也是顺应形势的必要趋势,无形中契合了“放手教育”的教育理念。
在校内集体住宿和在校外自住是不同的情形,对学生的锻炼作用也不尽相同。校外自住更强调独立性和自主性,对学生综合能力有着更高要求。校外自主的大学生除了要安排自己的衣食住行,还要为自己的安全全面负责。在校内住宿,学校要承担大量的管理责任,学生住宿会附带较高的管理成本,如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巡逻,深入排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等。如果学生在外住宿,这些工作任务就会相对减少,并极大节约学校的管理成本和安全风险。
从教育的规律和要求看,高校管理与义务教育阶段也应当有所区别。义务教育式的寄宿制管理,更多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定责任。大学生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大学阶段又是进入社会前的过渡时期,让大学生在外自主居住风险较低,再加上硕士阶段的学生已可以依法恋爱结婚,在校外自主更能满足个性化的需要。
事实上,不为硕士生提供住宿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一些国家的高校甚至提前到本科阶段的学生。除了考虑到大学生已成年,应该也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多的还是基于培养独立自主能力,以及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需要。时下,国内教育的问题之一在于对孩子干预和保护过度,使他们缺少自主成长的机会,迫切需要“放手教育”。一些孩子从小到大都处于父母和教师的“包办模式”下,个人几乎没有独立的空间。如果高校也继续沿用义务教育阶段的模式,甚至连研究生阶段都如此,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高校“不予安排住宿”虽然是一种放手教育,但是放手并非放任不管。根据教育部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有关要求,应逐一登记,详细记录在外居住的情况,比如住所的类型、房屋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切实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不留下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空白点。让大学生在管理与呵护下自主成长,才能更好地培养健全独立的人格,为下一步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堂吉伟德)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