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女生罗雨洁在上海徐家汇地铁站同站进出被扣费3元钱,她与其他几名同学组成学生团队将地铁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上海地铁方面推出了短时间内可免费同站进出的新规定。罗雨洁表示,起诉时不确定未来是不是真的能够改变现状,但这是自己需要去尝试的事情。(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大学生罗雨洁在一次偶然的消费经历中,发现了地铁不公平、不合理的扣费规则,随即为“3元车费”较起真来,借助高校、律师协会搭建的公益之星创意诉讼比赛平台,与其他几名大学生联合组成“撬起地铁”队,把地铁公司告上法庭。大学生们积极表达自身维权诉求,真正“撬起”了地铁的旧规矩,倒逼地铁公司“立行立改”,既在个案中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释放了维权的公益性,让更多的消费者受益。这一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多重法治教育意义。
维权之事,必作于细。在现实生活中,在线上线下的消费场景中,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并不少见,其中一些侵权行为比较明显,但也有一些侵权行为比较隐蔽,且可能以某种格式化规则的形式出现,貌似依据充足、理直气壮。大学生罗雨洁在短时间内“同站进出”,并未乘车却被地铁公司收费3元。这样的情况应该不是第一次出现,其他消费者未就此发起过维权行动,可能有未注意到被扣费的细节、未质疑地铁收费规则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多种原因。大学生“撬起地铁案”告诉我们:消费者对于各种消费侵权行为或疑似侵权行为,应该增强敏感性,多从细节处观察、思考和质疑,多问几个为什么,如此才能提升感知、发现侵权行为的概率,才能为实质性维权行动提供更多“切入点”。
消费维权应不拒“一元官司”。有不少侵权纠纷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涉及的侵权数额或维权诉求为几元、几十元,有些消费者对此不以为意,或嫌维权麻烦、费事,懒得为“芝麻粒大的事”发起投诉或起诉。这样的含糊应对、忍让理念是对侵权者的纵容,会助长侵权者的违法侵权侥幸心理,不利于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消费者都应该向罗雨洁同学学习,眼里不揉沙子,多一点较真精神,积极与商家沟通,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并运用起诉等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哪怕是遭遇“标的额”不大的消费侵权纠纷,也应积极维权,不能轻言放过。
学校教育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接市场、生活、社会的地气,不能闭门造车。大学生“撬起地铁案”是一堂生动的社会实践课,不仅锻炼了罗雨洁等同学的法律知识、素养和依法维权技能,也给其他学校和学生做出了积极示范。
高校的下一站是社会,是复杂的生活,是包罗万象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大学生最终要走入社会工作、生活,各高校的相关专业尤其要强化教学的实践性、科学性,围绕社会真实场景设计好教学规划和内容,引导学生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积累、边提升,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这也是大学生“撬起地铁案”带给我们的启示。
期待高校和有关部门为大学生搭建更多学以致用的平台,期待更多大学生用所学知识和实践热情“撬起”更多领域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的旧规矩,实现更多于社会有益的创新和突破。(唐山客)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