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龄化碰到数字化,本应是相向而行的美好故事,但却发展成“相互为难”的遗憾剧本。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大龄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开除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须支付该员工赔偿金10万余元。
在本案中,59岁员工辛某所在的公司要求员工必须线上请假,不然就视为旷工,辛某不会线上操作,只得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请假,并表示返岗后补请假。对此公司并没告知准假与否,事后却以辛某连续3个工作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该公司的做法不仅违背当今社会所倡导的人文关怀,更寒了无数大龄员工的心。幸好法律支持了必要的公平与正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对于大龄员工,不能只盯着他们的短处,而无视他们的价值和多年来兢兢业业的付出。每个人都会由年轻变年老,谁也不想自己的职业生涯仅仅定格在35岁。既然如此,我们就该少一点年龄歧视,多一点设身处地的包容。
必须承认的是,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给很多事提供了效率加持,给很多单位、很多人提供了便利。但同时,数字化鸿沟也在很多领域给老龄人群带来了不便和烦恼。
之前,社会对数字化鸿沟的关注点可能主要集中于移动支付、就医挂号、网络约车、网络订票、网络订餐等事项,而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提醒我们,以“60后”为代表的大龄劳动者在适应新技术和线上办公操作流程方面存在一定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指导和帮助。
首先,社会有必要也有责任构建更为包容的职场环境,推进适老化改造的同时,依然需要“注重细节”,如线上办公、线上请假等,都应有匹配老年人的制度设置,为银发群体提供帮助。
企业也应该更新人力资源政策,制定更加灵活的技能培训计划,保障大龄员工公平接受新技术的权利。就我们个人而言,也应该主动对家中老人进行数字反哺,克服其对数字技术的“畏难情绪”,使他们不至于在技术迭代升级中掉队。
最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更进一步,如必要的时候提起公诉等,不能让老年人自己去单打独斗。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享受数字化红利之余,请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些人被排斥于网络之外。让我们多方携手打破数字壁垒,这亦是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