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方面问题,包括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等。
众所周知,基础教育对人的一生发展影响深远,对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保障处于非常关键的阶段。它承载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如今,我国基础教育经过长期努力,已经获得突出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现象。尤其是在当下“教育内卷”的背景下,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评价机制单一等原因,导致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过分追求分数和名次,形成的一种过度竞争,甚至一些师生陷入恶性竞争,身心疲惫。
此番教育部明确了十二条“严禁”,可谓备受关注。尤其是对于广大师生而言,其中的减负举措更是值得期待。如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十二条“严禁”的清单内容具体、明确,为基础教育领域的各项活动划定了清晰的界限,避免了模糊地带。清单中多次强调严禁随意调整课程、挤占学生休息时间等,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使他们能够身心健康成长。
可见,针对当前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如重拳出击。它有助于优化基础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可以确保基础教育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为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打下坚实基础。此外,通过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可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减少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从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不过也要清楚一点,当前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也与整治力度不够有关。有些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虽然三令五申禁止,但顶风作案的大有人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强化问责制度,对学校和相关机构办学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应予以严格督办问责,并对责任主体严肃追责。总之,基础教育规范管理任重道远,应久久为功,通过长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给“祖国的未来”一个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