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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打假回归公益 让市场重回阳光

2025-08-19 10:18:4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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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邹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并从多方面对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进行了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一纸《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写进部门规章,无异于给喧嚣多年的职业打假按下“暂停键”。消息一出,舆论场再次分化: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忧心“真正的消费者今后会不会维权更难”。这道判断题,其实并不难做,当打假从公益变成生意,法律就必须亮起红灯。

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一度扮演过市场清道夫的角色。在假货横行的年代,他们像啄木鸟一样,用放大镜找出标签瑕疵、过期食品,客观上倒逼商家守法。然而,当这条赛道被做成一本万利的产业链,“啄木鸟”就长出了锋利的爪牙。有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共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发起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为由的恶意投诉就有22万起。

新规并非“一刀切”,而是精准拆弹。此次征求意见稿共43条,其中近10项条款直接针对职业打假行为。相关分析显示,新规的核心突破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明确界定“非生活消费”红线,明确“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不予受理。二是严打敲诈勒索式“打假”,对通过造假、掉包、篡改生产日期等方式骗取赔偿或敲诈勒索的,终止处理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优化流程堵塞制度漏洞,针对职业打假人惯用的“钻空子”手法,新规规定对同一举报事实重复举报的“不再另行处理”。针对电商领域管辖权争议,明确平台未公示经营者信息时,投诉可移交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处理。

有人说,职业打假是“以恶制恶”。但当“制恶”本身变成更大的恶,就必须收手。同时也要明确,职业打假退场,并不意味着假货从此无人治理。相反,随着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集体诉讼等制度的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消费者组织、媒体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正在形成。把打假从“私人营利”还原为“公共治理”,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志。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