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通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此次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修法并非对食品安全法的全面修订,而是一次靶向精准的“小切口”修改。据介绍,本次修法决定共3条,涉及现行食品安全法5个条文,主要聚焦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两个突出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定于2009年,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此后又经历了2018年、2021年的两次修正。此番再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彰显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小切口”修法,足见精准治理智慧。与全面修订相比,这种靶向明确的修法方式更能快速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要知道,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两个问题,都是近些年的热点话题。去年就曾有媒体报道,有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的现象。随后,国务院食安办联合调查组核实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
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虽是极少数极端案例,但也暴露出不小的安全风险。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有1.6万多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在实际运输过程中,散装液态食品易受污染、变质等问题屡见不鲜,而现有监管存在盲区。通过专门针对这一问题完善法律规范,将有效遏制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则是另一大关注点。婴幼儿食品安全历来牵动千家万户的心,配方液态乳作为新兴产品,其监管标准和要求需要进一步明确。修法针对这一特定领域完善监管规定,无疑是对“祖国花朵”的健康关怀,也展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精细化和专业化发展方向。
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次“小切口”修法看似改动不多,却精准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体现了立法工作的问题导向和精准思维。当法律学会“用针扎”,风险才不会“溃于蚁穴”。期待这种靶向精准的立法模式将会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为美好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