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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限时罚款?一种人性失守

2025-12-01 10:48:3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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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通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网民发布视频展示的一段聊天记录显示,一家企业拍摄多位员工在厕所的照片,并分别记录他们进出厕所的时间。发布该视频的网友称,这家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的企业要求车间工人如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否则将罚款450元。据媒体报道,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清楚关于车间工人如厕的相关规定。当地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已去现场了解了情况,“正在核查,目前了解到的是,不是事实,不存在惩罚的这些事情,和网上传的不符合。”

如厕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而非生产效率的“敌人”。企业以罚款手段强行压缩如厕时间,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尊严与权益的漠视。更过分的是,企业竟在厕所区域拍照记录。有律师明确指出,此类行为既侵犯员工隐私权,也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强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任何以“管理”为名行“侵权”之实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审视。

值得深思的是,为何此类荒唐规定屡见不鲜?表面看是企业对效率的过度追求,深层却是管理思维的僵化与人文关怀的缺失。哪怕真有人“摸鱼”上厕所,企业第一反应不是“为什么员工要躲进厕所喘口气”,而是“如何把厕所也变成流水线”。于是,厕所成了最后一块“飞地”,也要用摄像头和秒表攻占。将员工视为“流水线上的齿轮”,用严苛规则取代人性化管理,非但不能提升效率,反而会激化劳资矛盾,损害企业长期发展的根基。

真正高效的企业,靠激励、靠技术、靠人性化制度。低效又懒政的管理者,才热衷于“罚款+监控”。员工频繁“躲厕所”,根源往往是流水线速度过快、休息时长不足、工作强度太大。不解决“因”,只堵“果”,最后只能把大家都逼成“时间管理大师”,人在厕所,心在打卡,效率反而更低。

对此,监管部门不能止于个案介入,更需举一反三。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另一方面应推动企业构建人性化管理体系,让劳动尊严成为社会共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面对侵权规定,既要勇于说“不”,也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权。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说:“效率是把事情做对,效果是做对的事情。”别让马桶变成打工人最后的“工位”,更别让15分钟成为压垮尊严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连员工如厕自由都无法保障的企业,何谈可持续发展?当管理者学会在效率与人性间寻找平衡,在规则与尊重间建立共识,企业才能真正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