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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变味,成“年终渡劫”?

2026-01-26 09:49:10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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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亮

 

农历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不少单位把“年会”提上日程。然而谁也想不到,有人却因为拒绝年会表演而被开除。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深圳工会”发布一则案例,深圳一公司领导要求员工小明(化名)在公司年会表演脱口秀,小明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领导认为小明“不给面子”,随后以“不服从安排、旷工”为由将其开除。经仲裁、一审及二审调解,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小明支付赔偿金。

这起案例并不复杂,却暴露了部分用人单位管理随意和权力越界等问题。一场本应自愿参与的年会表演,既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也与员工本职工作毫无关联,仅凭领导一句“不给面子”的主观不满,就能被冠以“严重违纪”的名头辞退员工。这是对劳动者基本人格与个人意愿的漠视,更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践踏。

好在司法机关的判决及时纠偏,既为员工讨回公道,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那些习惯于“一言堂”的用人单位上了一课:现代社会,劳动合同约定的是专业技能与工作时间等内容,并不包括出让个人尊严与业余精力;管理者更需要明白,权威不是让人“怕”,而是让人“服”;凝聚力不是来自“不得不”,而是萌发于一个个“我愿意”。

每到岁末年初,和年会有关的话题总会如期进入公众视野。社交平台上,有人晒出加班排练年会节目的疲惫,有人调侃自己是“带薪表演”,各类吐槽层出不穷,背后折射的是职场人对年会“变味”的无奈。笔者不禁想问:年会到底为了什么?

是让领导有面子,还是让员工有获得感、被尊重?是检验“忠诚度”的舞台,还是慰劳一年辛苦的港湾?在那位觉得“不给面子”的领导眼中,年会或许是场“服从性测试”,员工是唯唯诺诺的演员,他是说一不二的导演。事实上,真正的“面子”,不该建立在强制他人之上,而应源于相互尊重。在健康的企业文化中,员工的尊重应源于专业能力与职业态度,而非对非工作要求的无条件顺从。

企业凝聚力,不是靠行政命令逼出来的。员工追求的是一份被理解、被尊重的边界感。这不是散漫,也非疏离,而是能以自己舒服的方式与团队并肩作战的期待。比如,电视剧《武林外传》里的同福客栈也有“年会”,过年包饺子、中秋赏月,郭芙蓉想耍“惊涛掌”助兴就耍,吕秀才想吟首诗就吟,白展堂偷懒睡觉没人说他不团结。那份融洽,来自对彼此的尊重。企业的“江湖”,道理相通。

理想的年会应该是啥样?它不必宏大,但需真诚。可以像一次老友茶叙,玩几个轻松的游戏;也可以是一场成果展览,让每个部门的平凡亮点被看见。总之,年会应是一场凝聚人心的聚会,而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加班或任务。最关键的是,把“自愿”二字贯穿始终。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