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900多家网店,恶意下单“仅退款”2700多次,被商家拒绝后就投诉店铺、索要“和解费”……最近,一起公诉案件引发关注,当地人民法院最终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该买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些年,类似话题屡屡被拱到舆论的风口浪尖。190元的榴莲遭仅退款,商家驱车千余公里只为讨个真相;演出结束后退回上台穿过的服装,买卖双方吵上“热搜”;为防止商品被白穿白用,有店铺把吊牌做得“比脸还大”……桩桩件件,都说明“仅退款”被恶意滥用已经成为不能不正视的问题。
种种规则本是为维护消费环境产生的。网购隔着屏幕,运输也需时间,如果商品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破损严重,支持快速退货退款,才能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也正是这种有空间差、时间差的交易特性,让一些规则漏洞被放大,甚至成了钻营的空子。
比如,“七天无理由”的前提一般是不影响二次售卖,但很多商品比如礼服等本就只为上台或拍照,而所谓“使用痕迹”又很难证明是哪个环节出现的。再如,“仅退款”针对的往往是经不起往返折腾的生鲜,或运费远超过货物价值的小件商品,可正常索赔之外,还是有人想占便宜,甚至不惜弄虚作假。买卖双方的摩擦被不断激化,消磨的是彼此间信任的基石。
谁的权益都是权益。买卖的要义本就在于公平。平台以优质服务为招牌是好事,但也不能走到“谁闹谁有理”的极端。今年,《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平台强制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同时为保护各方权益提供了细致遵循。同时,近来发布的各种典型诉讼案例,也从法律层面廓清了边界。对于平台而言,除了不断完善纸面规则,更重要的是在操作上投入更精细的识别技术、更审慎的人为干预。能不能退、该怎么退,不能停留在线上口水仗,大大小小的纠纷皆需有个说法。
正是规则模式的不断优化创新,才支撑起如今电商经济的稳步前行。为广大消费者护航,也为诚信经营者撑腰,这是维护健康消费生态的必须。
来源:京报锐评微信公号